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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2022-06-19 11:11

根据有关安排,自2022年6月28日起,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将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规定。更新后的签证办理范围、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从事外交、公务活动或符合礼遇签证办理条件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二)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三)因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赴华的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外籍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从事乘务活动的外国人;

(五)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的外国人;

(六)其他经中国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赴华的人员。

注: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及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申办流程

(一)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登录https://avas.mfa.gov.cn预约办理时间。预约后请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上签字,与护照及其他申签材料按照预约时间一并递交至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

(二)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如需申办签证,请将有关申请材料直接递交至总领馆。

三、有关须知

(一)申办签证前,请备妥以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且有空白签证页的申请人护照原件及有关护照页复印件、赴华机票预订单、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尺寸:48mm×33mm)、总领馆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三)赴华就业人员请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不再需要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

(四)复工复产人员请提供中国相关部门出具的签证邀请函。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办相应签证,不再需要提供上述签证邀请函。

(五)赴华团聚或探亲的外籍家庭成员,请提供有关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四、办理时限一般需时4个工作日。如申请人确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加急办理和“绿色通道”服务。因补充材料、核查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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